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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房产共有,一方若离世,另一方可以卖房吗?答案意想不到!(附:房产处置的前提条件)
问题:夫妻房产共有,一方逝世后,另一方可以卖房吗?
房产处置,必须要由产权人来进行,道理很简答: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。
1、确定继承人。
在假设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。题主的情况中,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。
有继承权的人包括:配偶(在世一方)、子女、去世人的父母。
以上三类人,按照“平均”原则,享有整个房产的1/2的继承权。所以,法定继承情况下,往往会产生一个结果——本来是夫妻俩努力来的房子,一旦有人去世,房子的份额就可能分给很多人!
从处理办法上,给出两条建议:
2、办理继承手续。
上述给出的继承人建议,会产生两种结果:
一种结果是全部继承人都同意。不管是平均分还是集中到一人名下,例如,子女们都乐意先将房子全部继承到父亲或者母亲名下。这种结果,是指的“无争议”。
一种结果是继承人不同意、达不成一致。例如,有些人就要多分,其他人不同意,争执不下。这种结果,指的是“有争议”。
简单说一下常规的办理方式:
无争议情况下,现行常规方式是去公证处办理一个《继承权公证书》。所有继承人到场、放弃继承到人可以委托,准备好去世人(包括去世人本人、以及继承人中去世的人)的死亡证明、继承人身份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财产证明。有争议情况下,就只能去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法院出具《法院判决书》。
3、办理过户。
拿着上面提到的《继承权公证书》或者《法院判决书》,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,办理过户手续,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。
补充提示
房产证变更完成之后,房屋的产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,例如出售。
但是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:
如果涉及到多位产权人,那么在房产证变更的时候,要注意“共有情况”,这个对后期出售有比较大的影响:
如果是“按份共有”,未来出售的时候,只需要有占据2/3以上产权份额的人同意,即可出售。
如果是“共同共有”,未来出售的时候,就需要所有产权人同意,方可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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